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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教宗之首席地位

正教是「唯一、神聖、大公、傳自使徒的教會」的信仰。在正教會之外,沒有其他得救的可能,就像在洪水滅世時,除諾亞(挪亞,諾厄)方舟以外沒有得救的可能一樣。正教堅信在教會的種種奧蹟之下隱藏著上帝救贖的恩寵。

正教會就像「真理的柱石和根基[1]」、就像一個鮮活的生命體,甚至「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2]」,且教會有基督他親自為首領,並永遠與之同在,「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3]」。

從整體上來說,這樣的教會是不會走上歧途的,教會走向歧途就等同於其靈性的滅亡,但是,因著救世主的允諾,教會是不會滅亡的。但是如果說正教會作為整體不會步入歧途,教會中的個別成員、個別團體和組織甚至是教會中很大一部分成員則有可能走上歧途。而且自從整個教會的觀點在大公會議上確定之後,大公會議就成為教會絕對正確的監管人,神聖啟示的權威闡釋者——這不是因為會議中的成員個人絕對不會犯錯,而是因為會議的決定是整個教會的聲音,是由聖靈的恩典引導的[4]

普世教會的永無謬誤這一觀點來自基督和他的使徒們,在公元一世紀的基督教會中流傳甚廣,並且在正教會中保留至今。但在西方教會,伴隨著其它方面一點點的被歪曲,這個觀點也受到了扭曲。羅馬主教一直被視為會議(大公會議)的一員,並且服從會議的決定。但是,隨著時間推移,羅馬教宗開始把教會無誤的特權歸結於自己個人身上,經過長期的努力,最終在1870年的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上他荒謬的主張得到了承認。

除了他們看不見的首領,即耶穌基督之外,天主教徒認為他們還有一個看得見的首領,即羅馬教宗,他們認為永無謬誤的是羅馬教宗而不是普世教會。

關於教宗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的教義在九世紀開始興起,並且是天主教的主要教條之一,也是與正教會的主要差別之一。天主教徒認定:基督派遣他的一個使徒,即使徒裴特若,基督在世的代表、使徒之長、實體教會中的首領,全權代表基督擁有超越一切使徒和整個教會的無上權力,並且只有通過他,餘下的使徒們才能夠得到他們無上光榮的權利。天主教徒還聲稱羅馬教宗成為了使徒裴特若的繼任者,並且繼承了他的一切權力和特權。教宗是全教會的首領、基督在世的代表、唯一為實體教會傳遞無上光榮權利的信使;他關於信仰的話語是絕對權威——用官方語言來說即是「來自上座的指令」,——是一貫正確的,不管是對於教會,還是教內眾人個人而言,都是義不容辭的。

在羅馬天主教的教義中,突出了三個要點:1)關於使徒裴特若擁有至高無上權利的教義、2)關於教宗無上權利和3)其永無謬誤。

現在我們將略微探討關於教宗教義的頭兩條。天主教徒對使徒裴特若擁有至高無上權利的教義基於以下兩條聖經經文。第一條見於《聖福音依瑪特泰所傳者》第16章[5]

「耶穌到了凱撒里亞斐利彼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安,有人說是伊利亞,又有人說是耶熱彌亞或是先知裡的一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蒙裴特若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蒙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還告訴你:你是裴特若,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在引用的救世主的話語中,沒有任何話能夠說明使徒裴特若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或者概括說明關於他與其他使徒們的關係。這裡,基督在提及教會的建立。但是教會不是建立在裴特若一個人身上。在《致艾弗所人書》中[6],使徒帕弗羅向基督教徒致詞說:「(教會)建立於使徒和先知們的基礎上,耶穌基督自己作房腳的基石」,同樣《致科林托人書一》中[7],使徒帕弗羅說到基督教會的建立時,作出如下表述:「我照上帝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在啟示錄中,教會被比作一個城市,其中說到:「城牆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8]

讓我們回到福音書的主要經文中,根據《聖福音依瑪特泰所傳者》,天主教徒試圖從中證明使徒裴特若擁有超過其他使徒們的地位,而透過使徒裴特若,羅馬教宗又擁有在教會中至高無上的權力。在這段引用的經文中,清楚地顯示了使徒裴特若承認基督為上帝之子,這不僅是他的觀點,也是其他所有使徒的觀點,實際上,這也正是救世主的許諾與所有使徒都有關的原因。救世主出乎意料地問到「你們說我是誰?」,使徒裴特若最為衝動,在其他使徒尚未明白其中真意之前,他已經搶先回答了救世主的問題,在經文中這樣的事例也並不鮮見。

更有甚者。在救世主的話語中,「你是裴特若,我要把我的教會建立在這磐石上,」天主教徒把「裴特若」「磐石」視為相同的意思,並且想當然地依此得出結論,認為救世主是想要在使徒裴特若本人身上建立教會,只以裴特若一人為教會的根基。這是概念的混淆,導致名稱正誤不分。該使徒的正確名稱在希伯來文中應為西蒙(西門,西滿)。救世主看到了他信仰的堅固,給了他個新名字,或者更準確地說,這是一個綽號(正如他同樣對雅科弗和約安做的一樣,叫他們「半尼其(波納爾革)」,就是「雷子」[9])——希伯萊語為Cephas,希臘語為Petros。這不過是類似文字遊戲的話,卻被天主教神學利用。

至於提起天國的鑰匙以及捆綁和釋放的權利,這裡,主是通過使徒裴特若這個人,給予了所有使徒一個允諾——按照《聖福音依瑪特泰所傳者》[10],他對所有門徒重複了完全一致的許諾和話語;並且在他復活之後,基督履行了他的許諾,對所有門徒們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11]

現在,讓我們看到《聖福音依約安所傳者》中,天主教徒從中引用若干章節,意圖證明使徒裴特若擁有超越其他使徒的權力,這至高無上的權力是上帝賜予給他的。在這部福音書的二十一章(15-17節),我們讀到:「耶穌對西蒙裴特若說:『約納(約拿)的兒子西蒙,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裴特若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納的兒子西蒙,你愛我嗎?』裴特若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第三次對他說:『約納的兒子西蒙,你愛我嗎?』裴特若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

在這些字句中,天主教徒們看見了主實現了之前向使徒裴特若許下的那個諾言。就是說,授予了裴特若以權威和在教會之內至高無上的權力;此外,他們把羊理解為使徒,而羔羊則是其他的信徒。

在約安福音中所錄述的救世主之語,是在其復活後不久所說,而那個時候,使徒裴特若還是懦弱小信,否認基督的。使他恢復到之前的使徒地位,是當時對他和眾使徒最至關緊要之事。而就在他和救世主的對話當中他已經得復其位。「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的字句是用來提醒裴特若記憶起他的自信之語,「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12]」以及「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13]」這三次「你愛我嗎」的詰問符合裴特若三次的背主行為,在這時候主不再叫他「裴特若」,而是叫他之前的名字「西蒙」。事實上裴特若很傷心,在被主的三次發問後變得很悲哀,如果我們承認這裡是在討論關於建立裴特若的至高無上的權利和職權,那這三次問題就完全無法解釋。而相反地,如果裴特若明白主的話語是在提醒他的背信的話語,這悲傷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主之後所說的話與授予使徒裴特若權力也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在跟隨拉比的過程中,使徒裴特若見到了約安,問(耶穌):「這人將來如何?」他聽到的回答是:「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14]」很難想像主會對一個已經被指派作他的代表和使徒之長的人說這樣的話。

至於救世主對裴特若說的話:「你餵養我的小羊;你餵養我的羊。」的話,「喂養」這個詞根本不意味天主教神學家們所聲稱的牧養職位的最高權威,而僅僅只是表示對其他所有使徒和其繼任者們的恰當地指引權力和責任。而且根本沒必要把「羊」和「小羊」理解成為眾人和神父、或是如天主教所想,將後者理解為使徒本人,其實根據諸聖教父們的解釋要簡單得多,羊和小羊是兩類信徒的代表——分別指修為稍淺信徒的和稍深的信徒、稚嫩的信徒和成熟的信徒。

正教教導說十二使徒們在尊貴、權力和恩寵上是完全同等的。特定意義上來說,是可以稱使徒裴特若為使徒長,但也是和其他使徒平等的使徒長。這個教義在整段使徒時代的歷史中得到了證實,正如在新約中所闡明的一樣,使徒間的完全平等無可爭論地被證明出來。[15];許多段落證明了使徒們不僅得到了使徒身份的恩典。還有在教會內依此恩典行事的權力,這恩典直接來自救世主基督耶穌,而不是得自使徒裴特若[16],而且所有的使徒們無一例外都要受到更高的審判所——教會的審判[17]

使徒會議的史實[18]特別清楚地否認了使徒裴特若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安提阿的基督徒們並不是單請求使徒裴特若一人解決他們的困境,而是向所有的使徒們和大司祭們提出請求。如果要我們相信天主教教條是真的,那基督徒們應該向他一人請求才是。我們從節選自使徒行傳的章節中可以看見,會議中的問題要經過整個會議的共同討論,而且會議中最終解決這個事情的是使徒雅科弗,並且這個決定是根據他的話,而不是根據使徒裴特若的話寫下來的。

事實上裴特若,根據聖經的陳述,是受使徒們派遣[19],向其他使徒和信徒們敘述了他的作為[20]並且聆聽他們的異議甚至是譴責[21],當然,如果使徒裴特若是使徒之長和教會的首領這一切就說不通了,這都是和天主教教義背道而馳的。

正教神學嚴格區分使徒們榮耀的貢獻和主教的工作。亞歷山大主教(本姓Semenov-Tian-Shansky)寫道:「使徒們至關重要,而且在許多情況下其重要性勝過主教。主教們領導地方教會,而使徒們則作為傳福音之人在各地奔波。一個使徒,若在某地建立一個新的地方教會,可以為之任命一個主教而自己則去其他地方去傳播福音。因此,正教會並不把使徙裴特若作為羅馬的第一位主教去宣揚。雖然如此,聖教會卻允許在主教中有一人擁有至高的榮耀,然而關於其是否永無謬誤,無相關論述。」在最初的時代,首席的榮耀屬於羅馬主教,然而在他分裂教會之後,這一榮耀已經被傳給了君士坦丁堡教會的牧首[22]

教宗之「永無謬論」

關於教宗永無謬誤的教義,這在古代分裂之前的教會中根本就是聞所未聞,它和關於教宗的首席地位的教義一樣,是出現於中世紀;但是長期以來一直面臨著天主教會中相對較為清醒、誠實和獨立的成員們反對。直到1870年,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時,教宗庇烏斯九世不顧其他天主教徒的抗議,成功地使這個教義變成了教條,而這些反對者們寧願離開教會並成立他們自己的「舊天主教會」也不願意接受如此荒謬的教條。憑借梵蒂岡會議的釋義,當教宗作為所有基督徒的導師時,是永無謬誤的,他對信仰的解釋和宣講是「絕對權威」的,從職務上來說,教宗是教會的首領。天主教神學家對這條模糊的「絕對權威」並沒有達成一致的理解;但是,不管怎麼去理解它,這條天主教的教條完全違背了基督教義的精神,基督教教義認為一個人不可能是絕無謬誤的——不管這個人的地位是什麼崇高。

這條關於教宗永無謬誤的教義與整個教會史,乃至教宗制度本身相矛盾。歷史展現了一系列無可辯駁的事實,即:教宗在教義問題上的謬誤,以及教宗之間在信仰上的問題上也互有矛盾。舉例來說,教宗西克特五世和眾主教一道,發行了一版由他親自校對的拉丁文聖經,並要求教眾接受該本聖經為最正宗的,如若不然則革除教籍。後來證實在這部譯本當中出現了重大錯誤,被後來的教宗們從教會用書中撤去。那一個教宗是無誤的?西克特或者是他的繼任者?教宗萊翁三世不僅拒絕將「"filioque」即「和聖子」這一補充加入《信經》,還甚至命令將未經修改的信經鐫刻起來並安放於教堂中。不到兩百年,教宗本篤八世卻把這個補充加入了信經中。他們誰是對的?關於羅馬主教們教條謬誤的事例數不勝數,這些姑且不談,單是教宗何諾留(625-638)的事例已足夠說明一切,他墮入了一志論的異端(錯誤的教義,認為基督只有一個位格——神性)並且被第六次大公會議革除教籍,在這次大公會議中,羅馬主教的代表阿伽同也出席並簽署了此項決議。


[1] 致提摩泰書一/提前/弟前3:15

[2] 瑪特泰福音/太/瑪16:18

[3] 瑪特泰福音/太/瑪28:20

[4] 會議的決定總是以以下字句開頭:「因為聖靈和我們認為最好」。參見使徒行實/徒/宗15:28

[5] 瑪特泰福音/太/瑪16:13-19

[6] 致艾弗所人書/弗2:20

[7] 致科林托人書一/林前/格前3:10-11

[8] 約安之啟示錄/默21:14

[9] 瑪爾克福音/可/谷3:17

[10] 瑪特泰福音/太/瑪8:18

[11] 約安福音/約/若20:22-23

[12] 瑪特泰福音/太/瑪26:33-35

[13] 路喀福音/路加22:33

[14] 約安福音/約/若21:22

[15] 例如,瑪特泰福音/太/瑪4:18-19; 10:1; 40; 19:28; 20:24-27; 23:8-11 ;瑪爾克福音/可/谷10:35-37; 16:15;路喀福音/路加22:20-30及其其他多處

[16] 瑪特泰福音/太/瑪4:18-22;瑪爾克福音/可/谷1:16-20;路喀福音/路加9:1-6;約安福音/約/若20:21-23及其他多處

[17] 例如瑪特泰福音/太/瑪18:17

[18] 使徒行實/徒/宗十五

[19] 使徒行實/徒/宗8:14

[20] 使徒行實/徒/宗11:4-18

[21] 致噶拉塔人書/加/迦2:11-14

[22] 《正教問答集》,巴黎,1981年,160頁

《正教與異端》 羅馬教宗之首席地位與教宗之「永無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