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正教是對上帝正確的信仰;它是一股強大的力量,它使每一個虔信的正教徒在正直和虔誠的道路上堅定不移。要成為正教徒,就意味著要有正確的思想,全心全意地堅持正確的信仰,正確地宣認上帝向我們揭示關於他自己的一切,關於這個世界與人類,以及我們生活的任務和目標。這一切都要在講到我們與上帝靈魂結合與永恆救贖的教義中得以體現。正如使徒帕弗羅(保羅,保祿)所說,如果沒有這樣正確的信仰,那就不可能愉悅上帝。[1]
正教不僅是對基督教會基本事實和基本信條的正確信仰以及正確宣認,還代表著一個正直善良的人生,它基於一個不可動搖的律法:恆常履行上帝律法、滿懷謙卑之心、對左右鄰舍心懷憐憫及愛德、為貧乏和不幸者提供救助以及事奉他的教會。使徒雅科弗(雅各,雅各伯)教導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2]主耶穌基督自己,即未來全世界的審判者,許諾說:「要照各人的行為施與賞罰。」[3]使徒帕弗羅證明說「要按各人所作的工,施與賞罰。」[4]這就是正教的觀點。正信必須要在行為中體現,而行為則是信仰的表現。兩者是不可剝離的,就好像是靈魂與肉身。這是獨一無二的正教,以正確的方法引領我們趨向上帝。
正教信仰不但是正確的信仰和依據此信仰的生活,而且也是對上帝正確的事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言簡意深的話語道出了正確敬拜的本質::「上帝是個靈,我們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5]只有那有靈感的事奉聖禮在處處瀰漫祈禱聲的正教堂裡舉行時,才能真正實現對上帝的神聖事奉。此外,正教信仰還指靈魂和肉身的所有力量都表現出精準的協調性和正確性。在正教中,一切需要都能以恰當的方式得到滿足:如理智、心靈的追求以及心靈的需求、人類自由意志的體現、工作與祈禱、警醒與自制,總而言之,人類生活中的萬事萬物都各得其所。
[1] 致希伯來人書11:6
[2] 雅科弗書信/雅2:26
[3] 瑪特泰福音/太/瑪16:27
[4] 致科林托人書一/林前/格前3:8
[5] 約安福音/約/若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