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同樣的原因,司祭稱奉獻為「合理的」祭獻。這即是說,因為他本人並未作任何事,只是藉著祝聖的話語奉獻了這一祭獻。
第一次的奉獻是在人的主持下進行的,當司祭舉行第一次奉獻,他是主動地舉行禮儀。但在第二次奉獻時,真正的祭獻是將餅酒轉變為基督的聖體血,這超出人的能力,而是由神恩聖惠完成的,司祭所做的只是祈禱而已。
這一祭獻是真正的行動及事實,由於對此司祭並不能做什麼,只是誦唸經文而已,因此司祭並不稱之為自己積極主動的奉獻,而只稱之為「理所當然的事奉」(致羅馬人書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