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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論唱和頌及其祝文

  當輔祭提念各種祈求的意向時,上帝的神聖子民隨聲應和,同時司祭在至聖所內低聲為所有在場參禮的人祈禱,並為其所在的教堂祈禱,祈求上帝將豐富的慈悲仁愛傾注在他們身上。在結束祈禱時,司祭提出這樣祈求的理由,並指出上帝應允他們的祈禱只是為了使他們得以行義。他說,這並非是因為祈求祂的人堪當或有權得到所求之恩,而是「因為一切榮耀,尊崇與敬拜都歸於禰。」他說:「因著禰的榮耀,我向禰祈求這一切。」雖然我們不配,祂仍以祂的慷慨仁慈恩待我們,這使祂更受光榮。要將榮耀歸於祂,就如達維德(大衛/達昧)所說:「上主啊,榮耀不要歸於我們,……願榮耀歸於禰的聖名。」(聖詠113:9)

  司祭結束這低念的祝文後,為使眾人都能聽到,遂高聲誦念這一具有解釋意義的封印詞以結束祈禱,這一結束詞也是一篇光榮頌。司祭希望以此方式,帶領所有信眾參與他的讚頌,使上帝受到全教會的敬拜。會眾確實將自己與司祭的祈禱結合在一起,因為當司祭念完這一光榮頌後,全體信友答以「阿民」,藉著這一歡呼,他們將司祭的祝頌化為自己的禱聲。

  之後,司祭誦唱聖詠[1],所有參禮者一起應以對經(唱和頌),他們吟唱聖先知所說的受默啟的話語:「至高者啊,稱謝上主,歌頌禰的名,多麼美好。」(聖詠91:1)這些聖言所述說的是自開天闢地以來的理所當然之事,它們宣佈歸榮耀於上帝是美好的。我們在詠唱任何讚美詩詞之前必須先要意識到這點,這是極為重要的。先知說歌頌上主,是指向主謝恩及吟詠讚美的詩詞。唱完這節聖詠以及其對經之後,輔祭即邀請信友再次祈禱。

  在詠唱聖詠詩節及對經時,司祭在至聖所內為教會的全體子民祈求上帝,特別為那些修飾教會聖殿,並盡一切可能使之華美的人祈求上帝。他祈求上帝使他們受到光榮,並立即給出一個恰當的理由:「因為權柄屬於禰,國度、能力與榮耀也都歸於禰。」他彷彿是在說,君王無不具有榮耀,他們有權賜與他們所中意者獲得榮耀,而禰是永恆的君王,能力與王權都屬於禰。光榮頌中所包含的這一求恩的理由,被高聲向所有的信友宣告出來。

  之後,司祭再次讓會眾一起參與他向上帝所獻的讚頌詩歌。他詠唱第二唱和頌,信友也一起詠唱。之後,信友像先前那樣在輔祭的帶領下,向上帝呈獻祈禱。司祭則為與他一起祈禱的信眾誦念一篇祝文,求主為了他們各自的益處應允每個人的祈求。除此之處,司祭也為每個人來世能獲享永恆的生命而祈求。在祝文的結束部份的高念詞中,他再一次提出這樣做的理由──上帝的仁慈與良善。

  然後,司祭詠唱第三唱和頌。此時,福音書被請出,輔祭捧持福音書,假如沒有輔祭在場,則由司祭親自捧福音書,在秉燭提爐的襄禮人員列隊伴隨下一起走出至聖所,來到君王門前。

  司祭在進入至聖所之先,侍立於君王門前,等待唱經班唱完「聖入頌」,同時他祈求上帝派遺祂的諸聖天使偕同他一起走向祭台,奉獻祭祀,並與他一起讚頌主。這是因為上帝應受人和天使共同的敬拜。一切尊敬、榮耀和讚頌由凡知道該如何讚頌敬拜上帝的人那裡歸於祂,這是理所當然的。司祭念完祝文後,走進至聖所,將福音書安置在祭台上。


[1] 依照現行禮規,領唱聖詠者應該是一位誦經士、唱經士或者唱經班成員而非司祭本人。而依照下文所言,很明顯司祭並不全程參與聖詠唱頌,因為當會眾詠唱時,他當在至聖所內默念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