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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 慕道者的禮儀

第十二章 開始的光榮頌

  首先,所有的事奉聖禮都以光榮頌開始:「讚頌歸於父及子及聖靈的國度。」與上帝交契包括感恩、榮贊、懺悔和祈求。首先是榮贊,因為當心懷感恩之情的奴僕來到主人面前時,不應該在一開始就提出自己的私事,引起主人關注,他們首先應該專注於主人的事務。光榮頌的性質即在於此。我們在祈求中所留意的是我們自己感興趣之事的進展;在懺悔中,我們求主使我們免於邪惡,並自訟自責;顯然,在感恩中,我們為我們所喜愛的善事而歡欣踴躍。但是在榮贊中,我們放下自我,以及令我們感興趣的一切,為主,為祂的德能與榮耀而光榮祂。因此,由於榮讚的這一性質,很適宜在禮儀一開始時即誦念光榮頌。一旦我們來到上帝台前,我們立即就會發現祂的榮耀是不可及的,具有大能的,極其偉大壯嚴,我們的心裡立時充滿了驚奇、敬畏及類似的感受——這確是榮贊。我們進一步認識到祂的美善 及對世人的愛,這令感恩之情油然而生。相對於祂那超絕的美善,以及祂對世人具有的豐厚慈愛,我們自己的邪惡可算是祂慷慨的首要而充份的證據,因為無論我們有什麼缺點,祂都繼續不斷地祝福我們。這些都離我們近在咫尺,就在我們眼前,向我們顯明瞭上帝是如何地熱愛世人。因此,我們記起我們在上帝尊前所犯的罪,這使我們向上帝懺悔。第四個要素是祈求,我們可以確信我們的要求一定會獲得應允,因為我們已經認識到上帝的美善及祂對世人的熱愛。假如祂恩待那些仍生活於罪孽中的惡人,那麼祂對那些痛悔己罪的者,那些因承認己罪而成義的人更將如何呢?按照先知所說:「你要先自承己罪,你將成為義人。」

  因此,在任何與上帝交契的情形下,一開始總是光榮頌。為此緣故,司祭在所有祈禱及神聖的講道之前都要歸榮耀於上帝。但是為什麼現在司祭歸榮耀於上帝的三個位格而非歸榮耀於上帝惟一的本元?他不說「讚頌歸於上帝」或「讚頌歸於祂的國度」,而是分別榮贊上帝的三個位格。「讚頌歸於父及子及聖靈的國度。」這是因為正是通過主的降生成人,人才第一次知道上帝有三個位格,事奉聖禮這一正在舉行的奧跡即以主的降生成人為中心,因此從一開始就提及聖三,使之猶如光明照耀四方。

  光榮頌之後,接著就以「在平安中,讓我們向主祈禱」開始祈求。因為「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致羅馬人書8:26),為了避免我們的祈禱冗長絮叨,主親自教我們如何祈禱,告訴我們什麼是必需的。首先,必須「在平安中」。為什麼在懺悔與感恩之前,在榮贊之後,我們立刻開始祈求呢?假如認真考查一下問題本身,很顯然當我們說「平安」時,已包含了懺悔與感恩了。一個對自己的大量財富不感滿足的人,在他內是不可能有平安的。擁有平安者必然是個感恩的人,就如蒙福者使徒帕弗羅(保羅/保祿)所說:「凡事謝恩。」(致德撒洛尼基人書一5:18)無饜足者也不會心存正見,因為沒有懺悔就不會有正見。因此,在平安中祈禱的人必定首先有一個感恩和懺悔的靈魂。此外,他們所作的祈求表明他們處於感恩和痛悔的狀態之中,因為他們的所求的是憐憫。這實在是無力自保、無法自辯的被定罪者的祈求。他們將此視為在審判中的最後的申訴,他們相信他們會得到所求的恩典,並非因為這是理所當然,而是因為上帝深愛世人。事實上,這些人正是祂極富良善慈憫的判決的見證,同時也是他們自身罪惡的證人。這樣的祈求首先是感恩,其次也是懺悔。

  事奉一開始,司祭就勸諭會眾祈禱,他正是為此而被祝聖為司祭,為此緣故他在眾人前領導他們祈禱。在禮儀中,他是會眾的代表和中介,因此,他的祈禱將是極其有效的,就如使徒雅科弗(雅各/雅各伯)所言:「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科弗書5:16)與此同時,那些他所為之祈求的會眾亦盡其所能地,以他們的善行,祈禱,溫良與義德,以及其它他們認為能中悅於上帝的行為,痛悔自己的罪過。

  第一項祈求是什麼呢?是「為自上而來的平安及我們靈魂的救恩」。當我們學習該如何前去祈禱時,我們也懂得了應該先祈求什麼:該先祈求自上而來的平安及我們靈魂的救恩。因為基督這樣命令說:「你們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瑪特泰福音6:33)「我們靈魂的救恩」就是「祂的國」,「自上而來的平安」指的是上帝的正義。聖帕弗羅(保羅/保祿)論及這平安時這樣說:「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致斐利彼人書4:7)當主升到父那裡去時,祂將這平安留給使徒們。「我留下平安給你們,」祂說,「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約安福音14:2)同樣,「正義」一詞的意義超出法律的定義,可指各種德行;「和平」一詞亦有更廣的含義,因為它是一切美善、一切智慧的果實。假如人缺乏任何一種德行,他決不能有圓滿的平安。誰渴望獲得這一平安,惟有憑藉齊全無缺的諸德。我們必須努力達致在人間所能達到的平安,然後祈求上帝賜下圓滿的平安,因為這平安必須具足一切德行才能得到。因為藉著克修所獲得的德行是有限的,上帝賜於人靈的平安亦是有限的,對於愛德、祈禱、智慧以及其它的德行都是如此。為此緣故,司祭所說的平安首先是來自我們,在我們能力範圍內所能達到的平安,然後司祭才讓我們向上帝獻上我們的祈求,他向我們揭示上帝所賜的平安,並勸勉我們尋求這種平安,他說:「讓我們為自上而來的德行祈求。」當他說「平安」時,他的意思不僅只是我們要彼此和平相處,不要心懷惡意;也指我們必須與自己和平相處,這樣,我們的良心就不會定自己的罪。這確有極大的利益,為我們的幸福是必不可少的。由於焦慮不安的緣故,人的理智根本無法來到上帝面前。平安使分裂的人整合為一,而焦慮不安卻使人分裂。一個非常焦慮不安的人怎能與唯一而不可分的上帝共融密契呢?因此,沒有平安的人是不能正確地祈禱的,他也不能指望祈禱會帶給他什麼好處。假如他的靈魂為憤怒所困,或者因心懷惡意而驅走了內心的平安,他的祈禱是不會令他的罪得到寬恕的,更不用說其它的神恩聖惠了。假如人因自己所犯的罪,受到良心的譴責,或者因自責與疑慮而焦躁不安,他就失去了對上帝的信賴。俗話說:「人祈禱,卻無信賴之心。」也就是說,沒有有信德。無信者的祈禱是徒勞的,毫無用處的。為此緣故,司祭要我們在平安中向上帝祈求,最要緊的是祈求自上而來的平安。

  當我們以這種方式來到上帝面前時,我們可以在愛德中為他人祈禱,不僅只是為教會和國家的領導人,以及那些在危險、困難及厄運之中的人祈禱,更要為全世界所有的人祈禱。「為普世的平安,讓我們向主祈禱。」司祭這樣祈求。這特別是由於基督徒知道他們的上帝是萬有之主,萬有都在祂的眷顧之下,因為是祂造了萬有。假如有人關心眾人的福祉,這比向上帝獻祭更令祂喜悅。(瑪特泰福音9:13; 12:7;奧西埃書6:6)

  之後,我們在平安的氛圍之中,按照蒙福者帕弗羅(保羅/保祿)所說:為「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地度日」(致提摩泰書一2:22),依次獻上我們的祈禱。我們不僅只是祈求靈性的事物,也為我們所需要的物質利益而祈求,為風調雨順、五穀豐登祈求,為使我們認識上帝是萬有的創造者和垂顧者,為使我們總能對越仰止。因為基督甚至親自命令我們為每日的食糧以及其他萬般的事物祈求上帝。

本章註:按照禮規,在有輔祭的情況下,「平安連禱」和其他一切的連禱文,以及類似「讓我們向主祈禱」的祈請句,都應該由輔祭誦念。在這裡,聖尼科拉沒有提及輔祭,原因可能有如下幾個:一者,在聖尼科拉的時代,沒有輔祭參與的「簡禮」事奉已經十分普遍(作為一種「伊科諾彌亞」,教會允許在條件不具足的情況下,僅僅由一位司祭單獨主持事奉聖禮)。二者,本書的目的是為了闡釋事奉聖禮的密意,而不是一本「禮規學」著作,所以為了行文的流暢簡潔,作者所描述的是一個普通堂區的事奉聖禮,而非「大禮」的主教事奉或者共祭事奉。三者,主教或者作為主教之代表的司祭才是事奉聖禮的主持者和奉獻者,輔祭僅僅是協助者,所以雖然事奉聖禮中輔祭高聲誦念連禱,但是此時的「主禱人」還是至聖所內的司祭,因為默誦這些連禱的祝文的,是司祭;高念這些祈禱結尾之封印的「聖三榮耀詞」的,也是司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