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向上帝奉獻這些祭品作為人生命的初果,是為了什麼原因呢?
原因在於,我們向上帝奉獻這些禮物,而上帝則賜給我們生命。禮物與回賜之間有共同之處,而非迥然不同,這是合乎情理的。既然回賜就是生命,那麼奉獻的禮物在某種程度上亦應是生命。特別是因為那身為祭品者同時也是賦予生命者,審斷萬有的公義判官。正是祂親自命令我們奉獻餅和酒,也正是祂回賜我們生命之糧、永生之杯。就如祂使捕魚的使徒大獲豐收,又使這些漁夫得人如得魚;又如祂應許那向祂詢問天國的年青人以世上的財富換取天上的寶藏。因此,在此祂命令那些將要從祂那裡領受永生的人──這永生即是祂賜予生命的聖體血──奉獻我們這轉瞬即逝的可朽生命的食物:為了使我們以生命換取生命,以短暫的生命換取永恆的生命。為使恩寵似乎成為一種交換,為使上帝無限的慷慨有一公義的外表。這樣,就應驗了這話:「我將我的仁慈現於平衡。」
不僅在這件聖事中,在聖浸奧秘中亦然。在聖浸奧秘中,我們以生命換取生命,我們交付短暫的生命,領受另一永恆的生命取而代之。但是我們生命的禮物卻帶著死亡的印記和象徵,我們的復活才是真正的生命。因為死而復活的救主希望我們也分享祂的新生命,祂命令我們也要給祂奉獻上這一偉大生命的一部份。我們奉獻給祂什麼呢?我們的奉獻就是傚法祂的死亡。以何種方式相似祂的死亡呢?藉著三次將我們的身體浸入水中,彷彿被埋葬於墳墓內,再三次從水裡上來。這就表示基督使我們有份於祂的死亡及埋葬,祂將確保我們也分享祂復活的新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