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會的歷史始於五旬節,當時聖靈降在耶路撒冷的眾使徒身上。同日,聖彼得向眾人宣講福音,有三千人因而悔改受洗歸入主的名下,形成歷史上的初代教會。
不久,隨著聖司提反為主殉道,教會內的門徒也遭受迫害而分散各地。為了遵守基督的大使令:「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瑪二十八19),他們將福音帶進所到之處,一開始在猶太人間、不久也傳給外邦人。當中的宣教過程,有部分記載在聖路加所著的使徒行傳,其餘則保存在教會聖傳中。短期內,教會即在羅馬帝國各主要城市、甚至帝國外許多地方迅速成長。
這些初代教會的使徒所到之處?皆是羅馬帝國的主要大城,這也決定了當時教會的行政架構:基本的單位為各城的社區,由主教掌理,並有長老或神父、以及執事從旁協助;附近的農村則依附在都市教會以下。這種三級聖職(主教、神父、執事)的架構到了第一世紀末期,已在部分地區被建立起來。安提阿的主教聖伊納爵(St lgnatius)在主後107年前往羅馬為主殉道前,所寫的七封書信就提到這點。他在信中特別強調兩個重點–主教和聖餐禮;他認為教會是有層級制度、並重視聖禮的。他寫道:「主教是在代表上帝主持教會,因此教會事務不能缺乏主教的參與…。凡主教所到之處,都應有人群,如同耶穌基督所在之處,皆有天主教會」。而主教的主要職分就是慶祝聖餐–「墮落的良藥」。
現代人容易將教會聯想為一個世界性的組織,而地方教會是其中的分支?但聖伊納爵卻有不同看法。他認為每個地方教會就是教會本身,是一個同享聖餐的社群,而唯有藉由聖餐禮來紀念主的身體和寶血,人們方能明瞭教會本身的實質意義。重要的是,聖餐禮僅能在一群人圍著主教、共同領受時進行,這時完全(而非部分)的基督才能顯現在眾人當中。因此每個地方教會在主日慶祝聖餐禮儀時?正是教會達到其實質意義的時候。
聖伊納爵的教導在正教傳統中有其深遠的地位。東正教至今仍認為教會是一個共享聖餐的社群,其外在組織雖屬必需,卻不及內在聖禮生活的重要。此外,東正教亦強調樞機主教在地方教會的重要性;在正教禮拜儀式中,主教在一開始會站在教堂中央,四周被會友們圍繞,這種主教位居地方教會合一的中心位置,正鮮明地應證聖伊納爵對於其地位的描述。 除了地方教會以外,另外也有所謂合一的「正教會」這個觀念。後者是從聖居普良(St Cyprian)的著作中發展出來,他於258年為主殉道,認為所有的主教係在一個主教團之下,但各自隸屬主教團的全部而非一部,他寫道:「主教團是一個完整的個體,而所有主教隸屬其全部。如同正教會也是一個完整的個體,雖然福音廣傳帶來各地教會增長。」因此地方教會雖多,但正教會只有一個;主教雖多,也僅隸屬一個主教團。
在前三世紀的教會裡,有許多人像聖居普良和聖伊納爵一樣最後為主殉道。宗教迫害通常是在一段時間內針對某一地區發生;雖然羅馬政府有很長時間對基督教採取寬容政策?但迫害的陰影卻隨時都在?信徒們也知道這種陰影隨時都可能成真。受難在早期的信徒中已成為屬靈生活的中心,其教會是建立在鮮血之上–不僅是基督自己的寶血,也有許多為跟隨基督而澆奠的鮮血。雖然之後隨著建立教會、迫害停止出現,但為主受難的情形卻未見消失,而是以其他形式出現。例如修道生活就經常被希臘作家認為是受難的同義詞,此外在西方也將禁慾主義視為受難的一種。
目前為十字架受難的方式分為三種:有白色受難、綠色受難、和紅色受難。白色受難代表的是人為了神的緣故,放棄了自己所愛的一切;綠色受難是人藉由禁食和勞苦,使自己遠離私慾,或在悔改、補贖中經歷勞苦;紅色受難則是背負十字架或為主殉道。
在正教歷史中,紅色受難的情形通常並不普遍,而是以綠色或白色受難的形式較為常見。但在某些時期–尤其是本世紀,許多正教信徒和其他基督徒仍為主灑上血的贖祭。
如同聖居普良所強調,眾主教隸屬於一個主教團,應齊聚討論共同的問題。正教會一直以來強調宗教會議在教會生活的重要性,認為會議是神所撿選、用來引導其子民的主要機構,而天主教會本身就是一個議會教會。(事實上俄文的形容詞“soborry”就有「天主教的」和「會議的」意義;而其對等的名詞“sobor”則表示「天主教」和「會議」。)在教會內並無獨裁或個人主義,而是充滿著和諧與合一,其成員雖享有自由卻非各自孤立,而是在愛心、信心、和聖禮中彼此合而為一。在會議中,這種和諧和自由下的合一在其運作上被清楚表現出來;換句話說,在會議中沒有任何成員能將己意加諸在他人身上,而是彼此商議協調,來達成所謂的「同心」。因此會議就是實體教會的化身。
教會史下的第一個會議記載在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當時多位使徒齊聚耶路撒冷,討論外邦信徒應如何遵行摩西的律法,最後使徒們在決議中說道:「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徒/宗十五28)。之後的會議也大膽採用「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這種任何個人單獨無法採用的宣告;因為當眾教會成員齊聚時,能宣告個人無法單獨擁有的權柄。
前述由教會領袖召開的耶路撒冷會議並非常見;事實上直到西元325年召開尼西亞會議,才再次有類似的教會領袖會議。但到了聖居普良的時代,各種地方性會議已較多見,通常是由羅馬帝國某一省份下的全體主教參與出席。這種地方性會議通常在各省的省會召開,由該省會的主教主持﹐此位主教又稱為「大主教」。到了第三世紀以後,會議在規模上更加壯大,變成由多個省份的主教們共同參與,這些會議一般多在羅馬的主要城市召開,例如亞歷山大或安提阿;因此這些大城的主教們也開始在省大主教的頭銜外,另外尋求一個更高的地位。但之後卻未有實際的決議,甚至在第三世紀當會議擴大範圍時,亦僅僅保持地方性會議的規模,但尚無代表全球主教所組成的「普世」基督教會議,以全體教會之名發聲。
摘錄自:《正教會》 加里斯多主教著,第12-16頁。